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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济南历城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:2016/11/21 17:15:32
(一)凭证管理
1.凭证录入
在电算化软件系统中,凭证生成方式包括:
直接在计算机上填制记账凭证,先由人工制单后集中输入,其他子系统转入。
(1)凭证录入的内容
凭证录入的内容包括凭证类别、凭证编号、制单日期、附件张数、摘要、会计科目、发生金额、制单人等。
对于系统初始设置时已经设置为辅助核算的会计科目,在填制凭证时,系统会弹出相应的窗口,要求根据科目属性录入相应的辅助信息;
设置为外币核算的会计科目,要求输入外币金额和汇率;
设置为数量核算的会计科目,会要求输入该会计科目发生的数量和交易的单价。
(2)凭证录入的校验
在凭证录入时,系统会对凭证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校验:
①会计科目是否存在,是否是初始化时设置的会计科目;
②会计科目是否为末级科目;
③会计科目是否符合凭证的类别限制条件;
④发生额是否满足“有借必有贷,借贷必相等”;
⑤凭证必填内容是否填写完整;
⑥手工填制凭证号的情况下还需校验凭证号的合理性。
注意:
(1)凭证字:新建凭证后先选择凭证类型。
(2)凭证号:不同类别的凭证每个月分别从1号开始自动连续编号,编号可自动生成,取本期大号加1生成,也可人工输入,但不得重号,如重号则提示并拒绝保存。
(3)附件张数:手工填制;序号:自动生成。
(4)制单日期:只允许输入未结账月份的凭证,已结账期间不允许输入凭证。
(5)摘要:简明扼要;(英文状态下,按两次“。”是复制上一行摘要,按两次“/”是复制条摘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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